雷達財經 文|馮秀語 編|深海
5月10日,*ST新紡股價繼續以跌停價開盤,自此該公司已經連續在數個交易日里收獲“一字跌停板”。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前一日晚間,*ST新紡披露股價異動公告稱,經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據此前5月8日的公告,*ST新紡于2023年5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下稱“河南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10號)。
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ST新紡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
一是以前年度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報及《2021年度財務報表更正事項的專項說明》,對2021年、2020年年報有關財務數據進行追溯調整。
河南證監局指出,公司以前年度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
二是業績預告及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準確。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凈利潤為-4.3億元至-4.8億元;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預計2022年凈利潤為-6.3億元至-6.8億元。
上述金額與2022年年報披露的凈利潤-14.09億元存在重大差異,公司業績預告及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
三是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以前年度存貨賬實不符、財務信息存在重大差錯,存貨管理、財務報表編制列報等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違反《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18〕29號)第三條第二款,《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財會〔2008〕7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三十六條規定。
公司董事長鄭軍輝、時任董事長魏學柱、總經理陶國定、財務總監肖新宅、時任財務總監許勤芝、時任財務總監萬華楠、董事會秘書王中偉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鑒于此,河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鄭軍輝、魏學柱、陶國定、肖新宅、許勤芝、萬華楠、王中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樣是因為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和內控缺陷問題,*ST新紡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被審計機構出具了帶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法表示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第 9.3.1 條第(三)項的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2023 年5月5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新野紡織”變更為“*ST新紡”,股票代碼不變,仍為“002087”;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為5%。
天眼查資料顯示,*ST新紡成立于1996年,位于河南省南陽市,是一家以從事紡織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8.17億元,實繳資本1.72億元,并已于2019年完成了定向增發。通過天眼查大數據分析,*ST新紡共對外投資了20家企業,參與招投標項目25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5條,專利信息239條;此外企業還擁有行政許可26個。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法律訴訟317條,涉案總金額4354.47萬元;開庭公告33條,立案信息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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